法國簽證
隨著歐洲經濟,政治一體化的進程加快,德國,法國,荷蘭,比利時和盧森堡五國于一九八五年在盧森堡的申根(SCHENGEN)簽署了協調歐共體國家安全及難民事物的協議—申根協定。此外加入該協議的國家不斷增加。西班牙,葡萄牙,意大利以及后加入歐共體的奧地利也先后在該協定上簽字;1997年10月26日、12月8日、12月1日,歐盟的意大利、希臘、奧地利又分別加入“申根協定”國;丹麥、瑞典、挪威、芬蘭和冰島也于2001年3月25日加入了申根協定。這樣,已有15個國家互相取消了內部邊界,實現了“人員自由流動”的夢想,簡稱申根國家。申根協議是協調各國安全及難民事務的重要依據之一。
根據申根協議的規定,申根國家取消了其國家間的邊境檢查,但加強與非申根國家間的邊境檢查,同時加強了各申根國家警察機關的全面合作。對于各申根國家給予非歐共體成員國公民的有效簽證,則給予承認及通行之便利。
雖然簽署申根協議的有十五國,但目前已被各自政府批準實施的國家日前只有德國,法國,荷蘭,比利時,盧森堡,西班牙和葡萄牙七國。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技術設施的完善,意大利,奧地利,希臘也在討論今年批準實施此協議。此外北歐五國也在積極探討,預計在不久的將來,申根協定的范圍將進一步擴大。
法國商務簽證須知
1.護照(該護照須在簽證期過后還至少90天有效)和護照影印件一份(個人身份數據頁及所有已經去過的國家的簽證頁都要復印)
2.一份填寫好的(申根)申請表和三張近6個月的白底證件照片(規格3.5×4.5CM,),兩張都要貼在申請表上
3.身份證及全家戶口本復印件
4.資產證明(如存折原件及復印件,可以反映以往的存款記錄而非僅僅反映近期存入的資金,其他資產證明的資料,如銀行存款單、稅單、工資單、房產證或股票等)
5.申請人所在公司的公司擔保信(由公司抬頭信紙打,蓋公司公章,注明工作期限,職位,出訪的內容及目的等內容)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
6.外國公司或機構邀請函正本
7.一份詳細的行程安排(機票及酒店的預訂單)
8.旅游保險(在申根國家逗留期間保險額為30萬人民幣的境外醫療保險證明)。